用 comic life 做的。
九月 17, 2007
flickr 上有個有趣的 group 叫做 Tell a story in 5 frames (Visual story telling),顧名思義便是用(少於或等於)五張照片說一個故事,規則裡並且有一條“除了標題外,不能有任何文字描述“。
loooli 是我的好朋友,一隻活生生、有血有淚、與人為善的好貓。我本也想只用五張照片,便把我跟他交朋友的故事說好。不過仔細翻過手邊的照片,實在找不出具代表性的五張照片,更別說連文字敘述都不能加了。想想,不然就用五個階段的照片以及一些文字敘述來代替吧。
我一直很想養隻貓或狗。不過打從有這念頭以來,就從沒住在過任何一個允許養寵物的地方。直到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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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款待他的時候,他有一點疑懼。不過在謹慎地聞一聞食物,決定接受之後,他先是開心地磨蹭了我一下,像在說謝謝,才開始狼吞虎嚥起來,非常有禮貌。後來變成每天早上在窗外吵著要吃。我每天總有種一睜眼就聽到他叫的感覺,不知道是他叫醒我的呢?還是他貓在外頭卻可以知道我已經醒了?有次我很累沒有馬上起床把食物倒在窗台上,叫聲持續了一陣子後消失了。但隔了一會兒又聽到他的聲音,窗台上卻不見蹤影,聲音從哪兒來的呢?沒想到一開房門,他已經坐在門口等了,而且一見門開,旋即老實不客氣地進門,小跑步直奔窗台找食物。不知是誰沒把大門關好讓他溜進來?而且那麼多長那麼像的門,他竟然找得到我住的那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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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測他是已經被棄養的(曾為)家貓,所以不像長年流浪的街貓,對人警戒性隨時都很高。但顯然也沒人正在照顧他,所以身上總是髒髒的,而且總是很餓。後來我們越混越熟,每天晚上下班回家,拿食物到我認識他的那條小後巷找他,他總是沒讓我失望地馬上出現撒嬌。我也越來越大膽,在不准養寵物的公寓讓他隨我進進出出,後來乾脆讓他進我家陪我。他跟狗一樣,喜歡跟著人的腳步走,連到地下室洗衣服也愛也跟著我爬上爬下。而且跟狗一樣,對我們的逗弄總是賣力回應,甚至我們為了逗他,繞著停車場小跑步,他也傻傻一起跑,還硬愛跑在前頭一步,要是我們停下腳步他還會回頭覺得疑惑。但即使個性溫和友善像狗,他一旦睡起來終究是隻貓,姿勢看來舒服的不得了,眼神隱隱透出驕傲。哎… 我就知道,這些小事一旦說起來便沒完沒了。總之,他陪我渡過了無數美好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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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後來,他已經彷彿公寓裡的一個住戶,常常出沒於無形。但這就有點奇怪了,他這麼出沒於無形,一定是經常待在公寓裡,那麼他到底待在哪裡?而且他總不可能一直待在公寓裡吧?他是怎麼進出公寓大門的?有次看見他從二樓緩緩下來,一時好奇爬上樓一看,原來有盆食物在二樓。啊… 原來他不只有我這麼一個衣食朋友… 真是心中頓時一陣微酸與失落翻湧。不過我當時已經快要離開了,知道有其他人會照顧他,其實還是比較放心。發現這盆食物之後,各式各樣的盤子、食物,甚至是牛奶,陸續出現在公寓的走廊上、各個不同住戶的門口。真是惦惦吃三碗公半。有次在停車場乘涼,他小跑步過來撒嬌,突然變得很白全身香噴噴,原來有時還有人幫他洗澡呢。(不過,在看了 Juko 寫到 Lenny 主人回來了之後,我這才想到,也許 loooli 其實還是有個主人的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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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算中場休息好了。我離開的那天早上,一開窗就赫然看到當初發現 loooli 的地方竟放了個籠子,裡頭還有隻白色的雞。要是我不只有照片,還有影片,剪一剪也許還能有點布紐爾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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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張都是離開那天照的。行李都已經裝好在後車廂了,我卻在停車場裡捨不得離開。那天陽光明亮,氣候涼爽,他先是陪著我打包,到停車場後又在我腳邊翻滾撒嬌,後來鑽進他慣常玩耍的花叢裡不知玩些什麼去了。他在最後一張照片裡只是一個小點,在兩台車子的中間。我已經坐在駕駛座,車子已經發動,心裡好捨不得,想起相處的時間裡最開心的一刻,就是有次從外頭開車回來,看到他正坐在黃色那台車的前座裡,被車主邊講電話邊摸頭,但他一看到我竟馬上從車窗縫隙一躍而出(這對有點肥胖的他來說,比較像是從車窗縫隙裡擠出來),跑來跟我撒嬌。那一刻,我真有種,他像是等了很久終於等到我於是笑靨逐開一樣地嘴角頓時揚起一抹笑,的錯覺。又想起他膽子小,連小馬路都不敢過,每次我去對巷買泡沫紅茶,他都只跟到路中間就不敢再前進的模樣,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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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看到一則新聞,說到有隻在英國的白貓會自己定期搭公車到某處覓食,我頓時有種“也許那是 loooli 輾轉到了英國展開新生活“的感覺。loooli 雖長得不怎麼樣,但有最可愛的性格。我實在是非常地想念他。希望他一切都好。
八月 29, 2007
八月 18, 2007
前幾天才在光南大批發意外撿到一套很便宜的 DVD,內含四部布紐爾較早期的電影(除了著名的 L’Age d’or 之外,還有三部墨西哥時期的黑白片。我對這「世界電影大導演」系列的來源真感好奇。),還沒來得及完整看完任何一部,今天就在附近的市立圖書館發現他的中文版自傳。其實我買英文版的已經有好一陣子,但礙於英文閱讀能力差,一直讀讀停停不認真。中文版一到手,閱讀速度加快好幾倍,已經快看完了。
裡頭充滿了有趣的故事。例如布紐爾在馬德里的自然科學博物館工作時,曾經替著名的神經科學家 Santiago Ramon y Cajal 準備投影片。朋友們希望布紐爾能說服他在一份連署聲明(完全無法了解是什麼,總之與西班牙內政有關)上簽名,但他拒絕了。
還有像是伍迪艾倫曾經以兩天三萬美金的代價,邀請他在安妮霍爾裡演出他本人。但他後來決定先去紐約處理私事,拒絕了這個邀約。中文版的就寫到這兒,我很好奇這個角色後來是不是換成了 Marshall McLuhan?果然,英文版的這段文字最後,事實上是有提到這件事的。
裡頭有一整章,是他舉出很多他喜歡與不喜歡的東西。有的時候,這樣子寫一章會讓人看了有點討厭,但我覺得他寫來卻很有趣。例如他喜歡侏儒,覺得侏儒多半聰明、愉快好相處而且驚人地有自信。事實上,他覺得孩子跟侏儒是他共事過的最好的演員。
他說,就像大部分的聾人(他晚年有約二十年的時間聽力不佳)不喜歡盲人一樣,他也不大喜歡盲人,其中包含了波赫士。他年輕時見過波赫士兩、三次(但他那時還沒聾啊?),覺得波赫士非常做作、自我中心,而且話很多,總是討論著諾貝爾獎相關話題。
八月 17, 2007
窮學生在洛杉磯,忙的時候沒心情自己開伙,隨處可見且價格低廉的中式快餐與墨西哥小餐館經常是不得不的選擇。中式快餐的問題在於,難吃以外,口味與期待的落差會讓人在吃完後心情格外失落。所以必須開發點墨西哥菜來果腹。若是你像我一樣,典型的南部口味(喜歡每道菜都有點甜甜的)而且非常保守(不敢吃漢堡裡的黃色芥末醬,聞到濃一點的 cheese 味時真的可能吐出來… 等),該上哪吃?吃什麼比較不會踩到地雷?
我對墨西哥菜沒有研究。而且早在聽到我的墨西哥朋友告訴我,墨西哥既沒有玉米片,也沒有一種叫做 burrito 的東西時,我就已經放棄“了解真正的墨西哥菜與其精義“的想法了。不過提供一些經驗,應該還是挺不錯的。
吃墨西哥菜,salsa 與口味淡的 cheese 是必須的。第一次吃 salsa 的時候會對它有點生且刺激的味道有點不習慣,但是多吃幾次之後,就會愛上它。它與墨西哥菜中無所不在的 tortilla (一種麵皮)味道極搭,加上價格便宜,自己動手做也很簡單,超市買點 tortilla 回來配,很容易就可以打發一餐。總之,習慣吃它絕對是值得的。再來,口味淡的 cheese 其實對南部口味的人來說還算可以接受,而且美國牛奶不好喝,多少吃點 cheese 應該是有助於鈣質攝取的吧。至於同樣也無所不在的豆子,我至今仍無福消受。建議可以試著吃一次,若是真無法接受也沒關係,有各種方法避開它,以下講到的平價食物都是可以不含豆子的。
三美金左右的好東西
Chano’s 的 quesadilla 不到兩塊美金,剛做好拿在手上還有些燙手,外皮烘得帶一點點酥,內餡不花俏,僅有 cheese 及 optional 的烤雞肉、牛肉或者燉豬肉絲。cheese 非常有彈性,整個搭起來非常爽口。尤其是在有點寒冷的冬天,到這來半夜裡還可以買到熱騰騰的 quesadilla,頗能撫慰人心。
La Taquiza 實在是好店,食物價格普遍實惠,其 tortilla 尤其是一絕,非常有彈性。此外,它的 jamaica (其實就是洛神花茶,這東西在洛杉磯與台灣的口味是一樣的)非常好喝,既酸又甜十分夠味,一大杯兩元有找。說到飲料,此店的 horchata (某種常見的米製飲料,有些人能接受拿它來當豆漿的替代品。不過它通常加入肉桂粉調味,不愛肉桂的人會受不了)也是挺不賴的。
此外,這店還有個好吃的東西叫做 mulita。它很像 taco,差別在於內餡加了烘軟的 cheese,此外整個是由上下兩層 tortilla 將內餡夾住的。它的價格較高,三塊美金上下,視內餡是否為海鮮而定。這家店的烤豬肉非常好吃,不管是 taco 還是 mulita,內餡選烤豬肉就沒錯啦。
最後,此店的 guacamole 也是不能不提的,多半搭配海鮮 taco 出現。墨西哥食物的海鮮對我們來說多半太腥,不過整體來說還是好吃的。
總之,真是家好店。
五塊多美金可以吃到的
El Pollo Loco 是常見的連鎖烤雞店。它的烤雞的確很不賴,非常的香,跟台灣的烤雞口味滿接近的。想吃一整塊的烤雞而非烤雞丁時,十分值得一試。不過它除了烤雞以外就別無長處了,長長的 sides(有點像是副菜的觀念)list 讓人看了期待,但是吃過絕對失望。
Chipotle 的 burrito bowl 是我非常愛吃的東西,現在想起來還是馬上就感到胃中一陣空虛,雖然它可能已經離墨西哥食物很遠了。總之,將帶香料味道顆粒分明的米,烤肉丁以及自己挑選的各式配料(如 salsa 或玉米粒或生菜… 不喜歡豆子記得要趁早講,總之去看了就知道)通通放在一個碗裡,拌一拌一起吃下去就是 burrito bowl 了。不過怕辣的人要小心,有些配料真的非常的辣,不小心選到了,保證辣到口腔失去知覺。
最後,墨西哥麵包店通常都非常廉價,口味也不會太差,大膽選下去,即使最後不覺得好吃,至少不會有被驚嚇的感覺。如果看到便宜的 churro 或者 flan 不妨就大膽買下去,有可能最後會非常喜歡哦。
洛杉磯的南部口味貧窮鄉親們,要是連我這種,第一次吃牛肉漢堡是在二十歲後、第一次到西方世界在三天內瘦三公斤的人,都覺得還滿好吃,有了以上這些便宜的食物,相信我,您是絕不會餓壞的。
七月 10, 2007
看到有人因為搜尋洛杉磯的電子材料行而找到這兒,我的內心不禁浮現了一點罪惡感。抱歉,可能讓你有點失望,ametron 畢竟以音響、燈光、攝影設備為主。
不過,洛杉磯到底有沒有夠格的、台灣學生聽到電子材料行時腦海中會浮現的畫面(至少類似清大夜市裡那幾家)等級的電子材料行呢?
說實在我沒有太好的答案。只能提供一間勉強稱得上便利的、可以在裡頭買到電容電阻或麵包板等等的,一間大型的連鎖店名喚 Radio Shack 。
我其實不是很喜歡這家店,一來是明明店裡正在結帳的顧客不多,但店員就是有本事讓人排隊排很久才付得了錢。再來就是,店面通常不太大,所以對同樣商品所提供的選擇不太多。但另一方面,儘管店面不大,裡頭從電子琴、電視到各式轉接頭都能找到。店員雖然老顯得漫不經心,但至少有足夠的訓練有問必答,不像 best buy 的店員,給錯得很離譜的答案還有本事臉不紅氣不喘。
對這家店的感想,大致如下: 虎鶴雙形裡的老頭,連受傷了都還希望他的同伴可以在看到 Radio Shack 時通知他一聲,想來這店儘管不是太有吸引力,但應該還是有其存在如此久的好理由的。
六月 30, 2007
怎麼說呢?以下應該可以算辭義類比對的一種吧?
love is just a four-letter word 之於 Joan Baez 與 Bob Dylan 猶如台灣的哪支歌之於哪組人呢?
我會說,猶如飛在風中的小雨之於江蕙與伍佰…
因為我覺得 Joan Baez 的 love is just a four-letter word 實在是比 Bob Dylan 的好聽太多,簡直像是兩首不同的歌,但一定有很多人完完全全不贊成,而且可能深深感到被 offend。就猶如我覺得江蕙的飛在風中的小雨實在好聽極了,伍佰唱這首歌的時候我從來沒注意過。但同樣的,肯定有很多人不這麼認為(什麼?沒有人反對?
)。
無論如何,只要手邊有工作在做,不管是什麼簡單的事情猶如打毛線或者背單字,都最好不要聽江蕙,因為都會無法控制地放下工作聽她唱歌。
六月 26, 2007
再次感受到,要能“凡查過必得到好結果“,英文還是需要的。而且,wikipedia 要記得去拜一下。
可愛的狗版三劍客與達太安在此: Dogtanian and the Three Muskehounds
應該是相當受到歡迎,因為有此網站: www.dogtanian.net 。來張圖片可愛一下:

(image source: http://www.dogtanian.net/i/desktops/Desktop-04.jpg)
六月 26, 2007
五月 21, 2007
針法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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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t 下針
purl 上針
Cast On 起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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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 (long tail, continental) 最常看到的起針法
single
cable
Bind Off 收針
pattern / texture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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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ter stitch 起伏針
stockinette stitch 平針
ribbing x目鬆緊編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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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2 … etc 或者記為
1k, 1p
2k, 2p … etc
其他,不知該歸什麼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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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p loop 掛在一根針上的活結
english knitter 若是你慣常將“毛線球端的線“掛在右手食指,那你應該屬於這種
continental knitter “毛線球端的線“掛在左手食指


